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一)報名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米市路58號大院中心大樓910室。
(二)報名時間
201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6月21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聘人數
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8名。
筆試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6月24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米市路58號大院中心大樓910室。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是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副廳級),人員經費為財政核撥,其業務主管部門為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二、招聘人數
廣東省民族宗教研究院:8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畢業生(含2008年、2009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公開招考。已參加工作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
四、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
1. 辦公室招聘管理人員2名和專業技術人員3名。
管理人員:圖書檔案管理員1名,其崗位職責是負責圖書、檔案管理工作;文秘1名,其崗位職責是負責辦公室文秘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古籍研究人員1名,其崗位職責是負責古籍整理研究工作;編輯人員2名,其崗位職責是負責院刊、機關刊物的編輯工作。
2. 民族研究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名:民族研究人員,其崗位職責是負責民族歷史、文化等研究工作。
3. 宗教研究所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宗教研究人員,其崗位職責是負責宗教歷史、文化等研究工作。
(二)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品行。
3. 年齡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職稱者年齡放寬到40歲(1970年6月以后出生)以下。
4. 身體健康。
5. 學歷及專業條件:
圖書檔案管理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圖書檔案、管理及相關專業;
文秘: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文秘、法學、管理專業;
古籍研究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文史專業或相關專業;
編輯: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文史、新聞、經濟或相關專業;
民族研究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文史哲專業或相關專業;
宗教研究人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宗教專業或相關專業。
6. 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以上者,廣東生源或具有廣州市戶籍優先。
7.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參照省直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米市路58號大院中心大樓910室。
(二)報名時間
201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6月21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持內地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與暫緩就業證明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張,填寫并遞交報名登記表(在省民族宗教委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網址:http://www.mzzjw.gd.gov.cn),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
每位報名者只可報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招聘職位報名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不予開考。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均按省《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一)筆試。占考試成績60%。
筆試時間:2010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6月24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米市路58號大院中心大樓910室。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
(二)面試。占考試成績40%。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本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參照考錄新公務員標準實施,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體檢合格人員,按省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八、公示與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人選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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