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區環境保護工作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區環境監測站工作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
(一)招聘單位:廣州市海珠區環境監測站
(二)招聘職位:專業技術崗位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國民教育序列分析化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同時具有碩士學位的社會人員;
2、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
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45周歲(1964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其中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畢業同時具有碩士學位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大專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40周歲(1969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招聘辦法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德、能、勤、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時止。
3、報名地點和聯系電話: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寶崗大道100號)六樓會議室,電話:34387568。
4、報名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計生證明(含未婚人員)、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已婚人員還必須結婚證和配偶的相關資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和公示。查驗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于12月22日(星期二)起在海珠區公眾信息網、海珠區人才網和海珠區環境保護信息網公示3天。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和通過公示者,由海珠區環保局發給面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和實操測試。
1、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應聘者不得進入實操測試、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面試定于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九時進行,地點另行通知。
2、實操。
面試分數60分以上者進入實操測試,實操測試的合格分數為60分,實操測試不合格的應聘者不得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實操測試定于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三點進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根據實操測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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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織考核。組織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情況。考核量化為分值,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社會人員錄用前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統一委托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辦理,如已辦理學歷、學位鑒定的,需將鑒定原件送該辦公室核準)。
四、公示和錄用
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按照考核結果擬定錄用人選,對應《招聘公告
公示期滿,按區的有關規定,報區人事局辦理錄聘審批手續。并按事業單位聘用制有關要求,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的制度進行管理,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由區人才辦推薦就業或自謀出路。
五、有關問題的說明和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必須同時具備招聘公告規定的條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
(二)應聘者在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清楚招聘公告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所具有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必須與所應聘的職位相對應。
(三)在資格審查時所有證件均以原件為準,僅提供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材料等一律無效,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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