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范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中編制性質相同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選調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4、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4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與選調職位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9年12月22日出生,詳見選調職位表)。
6、參選人員必須具備在現工作所在單位二年以上(含二年)工作經歷。
7、符合選調職位的其他任職條件。
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選調單位的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請查詢《2014年昭平縣第三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昭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6687858,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同時填寫上交《2014年昭平縣第三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按照選調職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元月5日至元月6日。
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1.開考比例。公開選調的崗位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得低于1:3比例方開考。如達不到1:3比例,經選調單位提出,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選調對象面試成績達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選調考察對象。
3.面試時間、地點:2015年元月10日,地點:昭平四中。
考核(2015年元月12-15日)
根據面試成績排序,按選調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如參選人員考核不合格的,則取消選調資格,可從參加考試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經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的,由選調單位通知其到單位報到,并由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縣編委會討論決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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