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1978年5月25日至199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或取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就職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三)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八)經組織人事部門統一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工作時間未滿兩年的,不得報名。
(五)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具體報考條件以《2014年賀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計劃表
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機關具體的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報考人員從2014年5月30日起,可以通過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賀州黨建網http://www.hzdjw.gov.cn賀州市人才網http://www.hzsrcw.cn、賀州市教育局網絡http:// 202.103.223.248:8080/html/4910/indrx.html、賀州市招生考試辦公室http://www.kao100. cn網絡媒體查閱《計劃表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
報名期間,將于每天17:30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公布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供報考人員參考。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登錄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賀州市人才網(http://www.hzsrcw.cn) “2014年賀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 按照《報考指南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6月6日8:00至6月11日23: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提交報考申請。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不得用新、舊兩個居民身份證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并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2、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6月6日8:00至6月13日17:3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由招聘單位[注:市直單位職位以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為招聘單位,縣(區、管理區)職位以各縣(區、管理區)人社部門為招聘單位;市直教師崗位以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為招聘單位,縣(區、管理區)教師崗位以縣(區、管理區)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為招聘單位。下同]依據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者申請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4年6月6日8:00—6月11日23: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須說明原因。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考試費(考試費50元/科,共100元)。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按規定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這部分報考者應先進行繳費,再于2014年6月17日直接到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攜帶材料為:1.個人減免費用申請;2.報名登記表;3.農村特困大學生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4.城市低保家庭成員須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
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職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將按照考生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退還考試費。
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6月6日8:00—6月14日23:00。
(四)開考
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并繳費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聘單位報市人社局(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進行考試;鄉鎮職位按實有人數開考。所報職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可以根據個人要求于2014年6月20日8:00—17:30期間持身份證到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解除報名手續或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
無人報考和未獲批準開考的職位,將取消聘用計劃;通過減少職位計劃數達開考的職位均統一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5日8:00—12日12:00期間從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1份、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打印準考證遇到問題,請與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聯系。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礎知識
教師崗位:
上午 09:00—11:00 教育學與教育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陸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賀州市人才網(http://www.hzsrcw.cn)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市人社部門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賀州市群眾藝術館、鐘山縣、平桂管理區文化傳媒中心職位人員筆試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并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賀州市人才網(http://www.hzsrcw.cn)上向社會公布。對鄉鎮招聘職位適當降低筆試合格分數線。
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時間:2014年7月31日前。
成績查詢時間:2014年7月31日起。
(二)面試
面試由賀州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教師崗位由賀州市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1、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市人社部門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賀州市人才網(http://www.hzsrcw.cn)上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公布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招聘單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將報名申請材料送達、傳真或郵寄到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原自行在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人員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招聘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時,應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職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職位的計劃。
報考賀州市群眾藝術館、鐘山縣、平桂管理區文化傳媒中心職位人員,面試工作分別由賀州市文化和新聞出版局、鐘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桂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規定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8月4日前
2、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上發布面試公告。發布面試公告的同時,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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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要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通過現場驗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
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5天內進行。
4、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在2014年8月份舉行。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點或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報考教師崗位面試由市教育部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報考計劃聘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報考縣(區、管理區)及以下單位職位聘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合格成績可在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的基礎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公示、聘用審批
要嚴格執行考試聘用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招聘單位和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從考試成績、體檢、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聘用手續。對新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環節的報考人員因故自愿放棄的,應在接到面試、體檢通知或考察、公示后的2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作隨意放棄聘用資格處理。招聘單位將隨意放棄聘用資格人員名單及時報告市人社部門備案。
照顧加分
(一)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注:少數民族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二)屬“選聘到村級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農村義教特崗計劃” 、“城市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畢業生的,服務期滿或服務時間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稱職)仍在職的,加5分。(注:此項不累計加分)
以上 (一)、(二)項照顧加分可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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