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于5月份開始,為便于廣大申報者了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報名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認定報名時間
我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放時間為2014年4月20日至7月15日,網報時間為5月1日至6月25日。由于各市、縣(市、區)認定工作安排的不一致,請申請者關注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教育局公布的具體報名時間和相關信息(各市、縣認定報名信息及聯系電話見附件)。
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
其中:桂林、崇左市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兩市所轄的縣、區的申請人員集中在市教育局認定)。
認定范圍及對象
(一)認定范圍。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對象。
1.2014年我區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是指經國家或自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參加當年全國統一組織的招生入學考試,經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進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習,并具備了取得師范教育類畢業證書資格,列入2014年畢業計劃的人員。
2.2014年我區中等師范學校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
3.2012和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
4.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的人員。
認定條件
(一)戶籍或人事檔案在認定機構管轄區內。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
(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2014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認定教師資格學歷按照《教師資格條例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按照《廣西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五)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
(六)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
報名辦法及流程
(一)網上申報。
1.非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注冊和填報申請人信息,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參加國家統一考試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www.sdsgwy.com )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8.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免冠彩色標準相片1張(小2寸,3.5×4.5cm);
11.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證書領取。
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或認定結果。
各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負責部門具體認定時間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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