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職位、名額
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層機構:河池市新型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工作人員1名。
選調范圍、對象
河池市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選調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自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稱職(含稱職)以上;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工民建相關專業畢業;具有2年以上從事建筑管理工作經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尚在試用期內的;委培生、選調生在規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名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4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選調的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13日—5月28日上班時間(雙休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河池市江南東路29號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1)《2014年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上述材料(1)-(4)需經報名者現工作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印章。
(二)資格審查
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列為面試人選,并于報名時間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將資格審查結果告知報名者。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方式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五)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體檢
考察結束后,按考錄普通公務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進行體檢。
(七)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按照規定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選調且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選調對象。
咨詢聯系電話:0778-2289226。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