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范圍
全縣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含二層機構及參公單位)中的工作人員。
選用人員的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選用職位及人數
縣政府辦文秘工作人員4-5名。
選用方法及程序
1.報名。統一到縣人社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股報名(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個人簡歷兩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報名時間:2014年4月20日至30日;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4月30日17時。
2.資格審查。縣政府辦與人社局對報名應選人員進行資格聯合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列為筆試人選。
3.考試。考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4.面試。原則上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及程序參照公務員面試的相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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