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
南寧市城市管理監督評價中心。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城市管理監督員15人,其中邕寧區9人、仙葫開發區6人。
三、工作地點和內容
1.工作地點:主要在邕寧區、仙葫開發區
2.工作內容:
(1)在所負責的區域內進行巡查、發現、上報城市管理方面的問題;
(2)對電話、公眾、新聞媒體等投訴舉報城市管理問題進行現場核實確認;
(3)對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處理結果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4)完成監督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段為8:00—21:00,實行三班二運轉輪班制。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五年一聘,試用期三個月,并接受培訓。
(二)基本工資1330元(含個人社會保險)+績效工資(70-500元)。如本市出臺最新工資政策,則按最新政策執行。
(三)依法享受婚假、產假、年休等假期;人事檔案在南寧市人才中心托管,費用由聘用人員自付。
五、應聘人員的資格和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其中男性不超過45周歲(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南寧市戶口;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優先考慮戶口在邕寧區、仙葫開發區的人員和居住在上述兩地的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被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處理決定履行完畢不滿七年;
(6)存在不適宜擔任監督員崗位其它情形的。
六、應聘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統一用A4紙復印。
(1)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核對后退回),留存復印件各1份;
(2)填寫《南寧市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工作人員應聘登記表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單位方位: 雙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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