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市行政機關2013年2月招聘聘任制公務員
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名。
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
公開招聘的職位和人數
計劃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名,招聘職位和人數分別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總經濟師1名、市住建委副總規劃師1名、市財政局副總會計師1名和市統計局副總統計師1名(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聘任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專業技術資格、相關工作經歷等要求(詳見《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選聘方式進行。
招聘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
應聘人員對《計劃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可以通過現場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2月5日—3月15日。
3.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辦公所在地。(詳見附件2)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如實填寫《防城港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通過信函、傳真報名的,須在專業測評環節前攜帶有關材料原件到報考的招聘單位進行驗證。逾期未提交材料進行驗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應聘兩個及以上職位。
(4)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機關負責。
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機關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2月5日—3月17日http://www.sdsgwy.com/
(三)專業測評
1、履歷分析。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履歷分析,重點分析工作履歷和工作業績。
2、專業測評。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招聘職位要求,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專業測評。
時間要求:2013年3月22日前完成
(四)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行業專家,根據履歷分析和專業測評情況,按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員1∶2的比例,提出擬聘任考察人選。
時間要求:2013年3月24日前完成
(五)考察
招聘機關組織相關人員對擬聘任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工作業績。
考察時間:2013年3月29日前
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
組織對擬聘任人選進行審核,結合考察、體檢情況,每個職位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擬聘任人員名單。經研究,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時間:2013年4月19日前
公示
擬聘任人員名單,在防城港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時間:2013年4月30日前
聘任審批和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辦理聘任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任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任。
辦理聘任手續
擬聘任人員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聘任機關與擬聘任人員簽訂聘任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原則上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
根據《公務員法
(一)實行聘任合同制。聘任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詳見《防城港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聘任機關根據公務員考核有關規定和《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務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
咨詢電話:
廣西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0—2828010、2822162
報名聯系電話:
廣西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0770-2818723、2827964(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0770-2881231、2883300、2881276(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財政局:0770-6102362、6102361、2881225(傳真)
廣西防城港市統計局:0770-2822555、2200895、2200890(傳真)廣西防城港市行政機關2013年2月招聘聘任制公務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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