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簡章招聘對象范圍和資格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現場報名地點
1.報考梧州市市直、城區事業單位:梧州市人才市場(西堤三路11號,電話:0774—3817878、3817998)。
2.報考藤縣事業單位: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藤州鎮登俊路65號,電話:0774—7272777)。
3.報考蒙山縣事業單位:蒙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湄江中路人才勞動力市場,電話:0774—6286816、6286804)。
4.報考岑溪市事業單位:岑溪市人事局(岑城鎮廣南路85號,電話:0774-8235223、8212573)。
5.報考蒼梧縣事業單位:蒼梧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龍圩鎮城西大道28號,電話:0774—2663501、2663503)。
(三)現場報名時間
2010年8月3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為適應全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
梧州市各級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標419名,其中:面向在崗代課人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指標62名。具體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梧州市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4.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二)資格條件
1.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8月3日至1992年8月3日期間出生),具有國民教育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教師崗位的按《教師法
2.2003年6月30日前經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在崗代課人員,2010年8月3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可報名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專設崗位考試。
3.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3日。
4.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過程中被考試主管部門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未滿一年的不得報名。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報考的筆試成績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簡章招聘對象范圍和資格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現場報名地點
1.報考梧州市市直、城區事業單位:梧州市人才市場(西堤三路11號,電話:0774—3817878、3817998)。
2.報考藤縣事業單位: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藤州鎮登俊路65號,電話:0774—7272777)。
3.報考蒙山縣事業單位:蒙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湄江中路人才勞動力市場,電話:0774—6286816、6286804)。
4.報考岑溪市事業單位:岑溪市人事局(岑城鎮廣南路85號,電話:0774-8235223、8212573)。
5.報考蒼梧縣事業單位:蒼梧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龍圩鎮城西大道28號,電話:0774—2663501、2663503)。
(三)現場報名時間
2010年8月3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現場報名手續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專業技術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定向委培生須出具原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代課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二份,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的需進行學歷鑒證,費用自理。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免除報名考試費的手續。
(五)領取《準考證
發證時間為2010年8月16-17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交費收據,報考梧州市市直、城區事業單位的到市人才市場領取,報考縣(市)事業單位的到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衛生專業知識
2.開考條件: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實際報考的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數量至規定比例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緊缺、特殊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適當遞減比例至1:2。確實不能開考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報考人員。代課教師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3.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
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公共基礎知識
梧州市衛生局所屬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加考科目:
2010年8月29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衛生專業知識
4.考試地點:
市本級及城區事業單位:梧州市區;
各縣(市)及以下事業單位:縣(市)政府所在地。
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報考人員可到招聘單位領取筆試成績,也可登陸梧州市人才網站(www.wzrc.gx.cn)查詢。
6.合格分數線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聘職位情況,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通過梧州市人才網站(www.wzrc.gx.cn)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按招聘單位計劃招聘職位數與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才能進行面試。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梧州市市直、城區所屬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組織實施。
2.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梧州市人才網站和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網站或政務信息欄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委托招聘單位書面通知其本人。
3.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
面試方案需按規定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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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在崗代課人員可依據筆試合格成績按規定比例直接進入考核程序。如出現末名同分的,取教齡最長者;如教齡相同,取學歷最高者;如教齡和學歷都相同,取職稱最高者;如教齡、學歷和職稱都相同,取職務最高者;如教齡、學歷、職稱和職務仍然相同,則取獲得榮譽最高者,按上述辦法仍不能確定人選的,進行筆試復試,取成績最高者進入考核。
七、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職位數,依據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內公示3日。考核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人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檢。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擇優按招聘職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梧州市市直、城區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各縣(市)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自治區人事廳、自治區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八、公示
各招聘單位要嚴格執行考試招聘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報聘用審批機關審核后在市(縣)人才網站上公示和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的內容按桂人發[2002]73號文件規定辦理。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九、人員聘用
(一)凡通過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應與招聘單位簽訂《梧州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
(三)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初任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按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落聘或解聘后,相關事宜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照顧加分
西部志愿者、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工作期滿一年以上的加5分。代課人員的照顧加分,總分最高不能超過25分(具體加分項目詳見《梧州市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照顧加分表
照顧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依據材料須在2010年8月20日前提供,過期提供材料無效。加分人員應在市(縣)人才網站和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一、確定候錄庫人選及聘用程序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崗位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候聘人員信息庫。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候聘,自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如有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補員可從候錄庫中選聘,并經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免筆試,直接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進入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具體按《梧州人事局關于印發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確定候聘庫人選及聘用程序規定的通知
十二、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聘用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要對本單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實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原則上于2010年12月28日前完成。
梧州市及各縣(市)招聘工作以本《簡章
咨詢電話:0774-3817878
監督電話:0774-3817887
附件:1.梧州市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照顧加分表(代課人員)(點擊下載)
2.梧州市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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