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招聘《簡章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10年8月17日—8月22日。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機關[注:市直單位職位以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為招聘機關,縣(區、管理區)職位以各縣(區、管理區)人社部門為招聘機關,下同]按照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簡章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復核的途徑,并在網上按時反饋給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和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8月17日—8月24日。
為適應我市各級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2010年賀州市各級事業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0年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
賀州市人才網www.hzsrcw.cn
平桂管理區網站www.gxpg.gov.cn
富川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gxfc.gov.cn
昭平在線網www.zpol.cn。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歲以上、35歲以下(1975年7月31日至1992年7月31日期間出生)。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就職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五)報考教師崗位的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八)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九)經組織人事部門統一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間未滿兩年的,不得報名。
(十)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賀州市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進行現場報名。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處理。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資格審查由各招聘機關負責。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招聘《簡章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10年8月17日—8月22日。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機關[注:市直單位職位以該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為招聘機關,縣(區、管理區)職位以各縣(區、管理區)人社部門為招聘機關,下同]按照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簡章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復核的途徑,并在網上按時反饋給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和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8月17日—8月24日。
(三)交繳報名考試費、寄材料方式及時間
經招聘機關審查同意的報考者,按規定應交繳公共科目報名考試費(共110元)。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及時將交費信息反饋給招聘機關。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將原自行在網上打印的《報名登記表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用政策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到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享受免除有關報名考試費政策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審核確認后,辦理免除報名考試費的手續。
交繳報名考試費時間:2010年8月17日—8月24日
送達或郵寄材料時間:2010年8月17日—9月1日。
(四)從網上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賀州市人才網(www.hzsrcw.cn)或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上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兩證參加考試。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0年9月7日—2010年9月11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
(一)筆試
1、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職業能力測驗
2、開考比例:招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市直招聘單位向主管部門申請,由主管部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考試;縣(區、管理區)職位的由用人單位向縣(區、管理區)人社(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縣(區、管理區)人社(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考試;確實不能開考的,由招考單位報告招考主管機關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同時,可以根據個人要求辦理解除報名手續或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2010年9月12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考《職業能力測驗
4、考試地點、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考試成績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hezhou.gxpta.com.cn)公布。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合格總成績=筆試合格成績+照顧加分。面試人選的確定,按招考單位計劃招聘職位數與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才能進行面試。面試人選名單在賀州市人才網或賀州市人事考試網公布,同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由市級政府人事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前對面試人員嚴格實行驗證制度。
面試采取以結構化面試為主的方法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用人單位計劃招聘的職位數,用人單位依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一)體檢
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區、管理區)人社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應當在市級(或縣級)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有關體檢的要求以及自治區人事廳、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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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
招聘單位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核后,應寫出書面考核意見。
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報考同一職位并符合錄取分數要求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審批
要嚴格執行考試聘用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招聘單位和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從考試成績、體檢、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聘用手續。對新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定進行初任培訓和試用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照顧加分
(一)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注:少數民族身份認定以身份證和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為準)。
(二)屬“選聘到村級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農村義教特崗計劃”畢業生的,工作時間滿兩年并經考核合格仍在職的,加5分。(注:此項不累計加分)
(三)屬被清退代課人員,按被清退前教齡可適當加分,教齡滿5年加3分,教齡滿5年未滿10年加5分,教齡滿10年以上加7分。(注:教齡證明由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為準)
以上(一)、(二)、(三)項照顧加分可累計計算。
七、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區、管理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縣(區、管理區)人社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安排,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規范操作,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縣紀檢、監察人員要對招聘各環節實行監督,嚴格按照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辦事,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保證這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2010年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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