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港南區2010年“特崗計劃”招聘教師
實施方案
現場報名:
(1)時間:201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2)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3)對象:報考港南區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做好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
一、成立“特崗計劃”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組 長:盧世文 區委常委、副區長
黃明才 區委常委、副區長、宣傳部長
羅振明 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
副組長:梁昌余 區政府辦副主任、政府督導室主任
梁仲益 區政府辦副主任、新開發區辦主任
姚壽明 區教科局局長
黃 波 區教科局黨組書記
莫鎵銘 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成 員:黃永松 區政法委副書記、區610辦公室主任
譚立團 區人社局局長
胡裔威 區編委辦主任
韋長安 區財政局局長
宋素華 區衛生局局長
黃科菊 區教科局副局長
陳漢剛 區人社局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科局,辦公室主任由姚壽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黃科菊同志兼任,辦公室人員由區教科局、區人社局等有關單位人員組成。
二、成立招聘工作小組
為了便于開展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各組在“特崗計劃”招聘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一)秘書組:
組長:甘紹操
成員:蒙家慶、傅健玲、楊澤冰、陳慕才、梁添祿
秘書組職責:1、制訂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印發有關招考材料;2、向有關單位報送材料。
(二)資格復查、考核組:
組長:楊明凱
成員:覃炎盈、陳啟勇、伍耀寧、陳紹標
考查組職責:1、負責考生資格復查;2、對擬聘人員的政紀、計生審核;3、負責撰寫考核材料。
(三)考務組(詳見《考試方案
組長:鐘愛明
成員:蒙家慶、楊澤冰、陳慕才、覃高飛
考試組職責:1、負責通知有關人員報名;2、負責印制和發放準考證;3、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命題以及試題的運送及保管;4、負責考務人員培訓;5、負責考場安排及布置;6、負責組織筆試;7、負責組織改卷;8、負責公布成績。
(四)監考組
組長:蒙家慶
副組長:覃高飛
主監考員(6人)
木松嶺學校教師:蘇少文、寧文仕、陸春梅、候笑月、鐘富程、
葉觀科
副監考員(6人)
教科局人員:李木文、黃林忠、鄧劍聰、伍耀寧、黃偉亮、廖向紅
流動監考員(2人):莫裕寧、陳敏(兼司時)
監考組職責:(見《監考員守則
(五)體檢組
組長:甘紹操
成 員:譚秉健、梁惠娟、謝日紅、楊明凱、李木文、傅健玲、
鐘愛明、譚若建、陳紹彪
體檢組職責:負責通知并組織有關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復檢及補檢。
三、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成立招聘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制定招聘實施方案。(6月22日--6月23日)
(二)資格初審,對已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報自治區教育廳(6月25日前)
(三)公布特設崗位校點計劃。
(四)組織考試。(詳見《考試方案
1、現場報名:
(1)時間:201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2)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3)對象:報考港南區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4)報名時考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大學生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畢業證未發的應屆畢業生持院校相關證明)、優先聘用有關證件材料等,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A4紙復印)各1份(復印件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并以材料目錄為封面)。
2、發放準考證(7月13日—7月16日)
3、培訓考務工作人員(7月16日下午3:00)
4、考場安排及布置(7月16日)
5、組織筆試
時間: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考《教育基礎知識
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木松嶺學校。
6、改卷(7月18日--22日)
7、成績公布(7月23日)
(五)考核(7月23日--24日)
考核成績公布后,按報考崗位分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數1:1確定考核名單,并由考查組負責考核。考核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7月25日)
1、體檢由區教科局組織考生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按錄用人數1:1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不合格有異議的,可要求復查。由體檢組聯系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選崗。
1、時間:7月27日上午10:00。
2、地點:貴港市港南區教育和科技局
(八)聘用。
1、對擬聘人員公示。我區提供擬聘人員名單,并報自治區教育廳,由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審核并于8月9日-13日在全國特崗招聘網(http://tg.ncss.org.cn→點擊“廣西省”)予以公示。
2、8月29日前由我區教育、人事部門組織擬聘人員集中培訓和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并對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給予認定教師資格。
3、8月31日前由區人事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公辦教師的錄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4、9月1日前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派遣聘用人員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四、招聘經費由港南區政府劃撥支付。
貴港市港南區2010年“特崗計劃”招聘教師領導小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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