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弘揚優秀民族文化 各位XXX好:我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國。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漫長的農耕文化歷史,以及56個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態,顯現了中華民族民間文化藝術資源十分豐富及天才的藝術創造,有極高的歷史價值,許多種類或世界獨有,或世界第一。然而,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速,受許多條件因素影響,我國原本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遭受著猛烈的沖擊。一、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境堪憂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界定,人類文化遺產可概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文化遺址、遺存、文物、文獻等;一類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指以語言、文學、音樂、舞蹈、游戲、神話、禮儀、習慣、手工藝、建筑術、技藝、技巧和瞬間表現形式傳承的文化遺存,是民俗文化、民間文化、民族文化的重要傳承方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大特點是口耳相傳,訴諸視聽而疏于記錄和固態化。因而常常是轉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記錄手段和技術條件下,基本無法恢復或再生。這就意味著民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豐富,但也很脆弱。目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發掘整理和保護行動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現出岌岌可危的現狀,如民間戲曲、戲劇在衰落,年畫、剪紙、皮影正在逐漸消失。而與此同時,中華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正吸引著世界目光。無論是“中國京劇歐洲行”的順利開展,昆曲和古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口頭文化遺產”名錄,還是《臥虎藏龍
三、關于保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建議(一)各級政府要給予足夠的認識與支持,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一是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要高度重視,方向明確,把保護和開發優秀非巷質文化遺產作為發展我國文化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盡快成立鑒定和評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審查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分階段制定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的長遠規劃,編制中國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三是要盡快制定“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法”和“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納入法律軌道。四是理順管理體制,建立地方與地方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形成合力。五是各級政府應將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切實支持。(二)實行分級保護制度,負責統一協調、指導保護工作一是地方政府應明確實施保護單位及各自權利和責任,負責轄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二是要建立專項的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基金,幫助一些地區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遇到的資金困難問題;三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體制尚未系統建立之前,由文化部門負責協調和指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三)培訓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承接人才隊伍一是在相應的高校增設有關方面的專業學科,招收此類專業的學生,其中包括本科生、代培生、進修生等;二是將民間藝術列入大學藝術教育,在中小學各個學段開設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的課程,從小孩子開始培養他們對民族文化的認同感。三是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隊伍中,要吸收文化人類學家和民俗學家,以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水準。(四)開發和保護并重,避免開發活動時文化遺產的破壞一是避免地方政府因利益駐動,不顧及對文化遺產的破壞,去“開發”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二是必要的開發必須由專家學者論證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嚴格實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準入制度;三是政府必須傾聽民眾保護文化遺產的呼聲,及時糾正有損文化遺產的行為,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力度。(五)努力營造全社會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氛圍一是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內容,廣泛開展非物質文化教育的宣傳工作;二是建立相關的博物館、民俗館和民間藝術資料庫等設施,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嚴格保存和保管;三是組織專家學者、文化工作者和群眾藝術工作者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特別要注重發揮關心文化事業的企業和人士,以及文化團體和各類文化中介組織的作用;四是推行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命名制。借鑒“世界文化遺產”或“人類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的做法,對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逐級中報、專家機構或權威部門評估、政府審批的程序,給予相應級別的命名,把保護、開發、“申遺”、利用更緊密地結合起來。(六)推動民間非物質優秀傳統文化不斷發展形成文化產業,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途徑文化遺產列入保護名錄之后不能僅僅停放在博物館里,應積極推動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發展,對具有產業開發價值的傳統文化項目予以政策傾斜,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民間傳統文化的產業開發。在認定和保護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上,對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使它們成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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