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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市公安局2010年聘用文職人員簡章(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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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市公安局2010年聘用文職人員簡章(招警)

為了適應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力量,利用社會優質人力資源加強公安工作,提高公安機關行政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一、招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技能、公安院校畢業生、在公安機關從事協警員工作連續三年以上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在4.7以上,矯正視力在4.8以上,無口吃、重聽、色盲和其他傳染性疾病,無殘疾,心理素質好;

(六)常住戶口為廣西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醫護專業可放寬至中專);

(七)自愿從事文職人員工作。

(八)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被行政機關辭退、開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審查或受到處分的;

3、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的;

4、有流氓偷盜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現役軍人;

8、其他原因不適合做公安文職崗位工作的。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以上職位。如有報考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處理。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資格審查由市公安局負責。

1、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者,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7月份交畢業證書原件驗證)、在公安機關從事協警員工作連續三年以上且年齡超過30周歲的報考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者填寫《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2010年3月8日至3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賀州市公安局

2、資格審查方式。采用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

3、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為文化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分值為100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開考比例:招考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1:2才予開考。報考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安局提出要求開考的申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2、筆試時間:2010年3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賀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體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

4、評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市人民政府將組織督察小組,對評卷工作進行督查。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考試成績由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

6、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和招考職位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劃定。

筆試合格分數線,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網向社會公布。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由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按規定組織實施。確定面試人選名單在當地網站上公布,同時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要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不真實的,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三)命題

筆試和面試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公安局組織命制。

四、照顧加分

在公安機關從事協警員工作滿三年以上的加5分,獲市級以上見義勇為稱號加5分(加分只能以最高的一次計算,不重復加分),直接加入筆試成績。

五、考察與體檢

根據計劃招聘的職位數,依據筆試成績+照顧加分+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確實沒有合格人選的,由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對招聘職位進行調劑。

(一)考察

招聘機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招聘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同時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

六、公示、聘用審批和備案

要嚴格執行考試聘用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擬聘用人員名單一律在網上公示和在招聘機關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機關名稱、擬聘職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現工作單位、總成績、職位排名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七、聘用管理

文職人員實行聘用制度。由市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兩年),對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賀州市公安局依據聘用合同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規定對文職人員進行管理。

薪酬待遇:每人每月工資為970元(含個人每月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141.19元,大病統籌按年繳納費每人15元);單位每月每人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是352.83元,按年交費每人繳納大病統籌費31元、工傷保險費36元、生育保險費15元(三項小計82元/年)。

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安排在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工作,非經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文職人員不得轉錄為人民警察。

對凡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必須按簡章要求做好聘用審批工作。在招聘中,如遇職位空缺,市公安局提出要求調整職位遞補的申請,報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八、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考試聘用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切實加強對考試聘用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聘機關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本單位考試聘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實行監督。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保證考試聘用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錄紀律的相關人員,要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次考試聘用工作原則上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

咨詢電話:

賀州市公安局政治部:0774-5128836

監督電話:0774-5136303

附件:賀州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計劃表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賀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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