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或其他資格條件。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一)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學歷的院校畢業生生源地為浦北縣范圍;(三)浦北駐軍隨軍家屬報名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三、招聘單位及人數(8個單位共17人)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1人,縣文化館1人,縣水利局水利工程站2人,縣農業局科教站1人,縣人民醫院3人,縣中醫院2人,縣一職校5人,縣林科所2人。四、報名和資格審查(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相關資格證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相關資格證件、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填寫《2009年下半年浦北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四)面試面試時間:2010年3月上旬。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單位崗位數,按筆試+附加分的合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確定的面試名單以書面形式通知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事局批準,才能進行面試。面試(含專業技能考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采取以結構化為主的方法,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來源:高校人才@網)
九、公示、聘用招聘單位要嚴格執行考試招聘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面試、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專業技能考試+面試+附加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人事局審核同意后,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浦北人才網(http://gxpbrc.2288.org)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人事局呈縣編委會審批。經批準聘用后,新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入編、工資等手續。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書,實行合同管理,并在聘用合同里約定服務期不低于5年,服務期未滿,原則上不準調動。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十、有關要求(一)事業單位初任崗位“凡進必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考試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確保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二)招聘工作原則性強,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三)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嚴格按照時間規定實行限時辦結制度,不按照規定操作的,按《浦北縣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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