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告
一、面試人選
按計劃錄用職位數與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對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部分職位,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按照職位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附后。
二、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
1、10月11日(星期日)8:30分至18:30分進行綜合面試。
2、10月12日8:30分至18:30分對報考法學雙語大專班崗位的考生加試少數民族語言和對報考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進行體能測試。
(二)面試地點
1、綜合面試地點在廣西廣播電視大學北區教學樓(南寧市東寶路1—1號),考生可乘坐206路公交車到東寶路口下車或乘坐8、603路公交車到圓湖路口下車。
2、報考法學雙語大專班面試地點以及報考司法警察崗位考生體能測試地點在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綜合樓(南寧市民族大道121號區高級人民法院),考生可乘坐206、603、211、213、601、72、74、79、76路公交車到民族金浦路口下車到達。
三、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考生應注意的事項
(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 2009年10月10日15時至18時。
2、資格審查地點: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綜合樓(南寧市民族大道121號區高級人民法院)。
(二)考生應注意的事項
1、參加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
①、身份證;
②、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③、畢業證、學位證;
④、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還需要提供退伍證;
⑤、2007年和2008年畢業的大學本科生要提供戶籍和檔案留在原畢業學校的學校證明。
⑥、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證明材料。
凡報考者未提供上述資格審查材料及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實的,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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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必須于2009年10月11日7時前到達面試考點,憑身份證和資格審查合格證進入候考場,進行面試抽簽,確定面試考場及順序。沒有按規定時間及要求進行報到、資格審查、參加面試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和錄用資格。
3、面試不收考試費。考生食宿可協助統一安排,交通、住宿費用自理。
四、公布成績和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報考法學雙語大專班的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70%,廣西世居少數民族語言相關知識的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的當天統一張榜公布。
(二)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考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報考法學碩士職位的,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對部分職位達不到1:2比例的,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按實際人數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三)為方便考生,進入體檢人員于13日(星期二)上午7時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綜合樓一樓集中,統一乘車進行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聯系電話:0771——5788791、5788799
附:2009年廣西法院系統定向培養生面試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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