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
海南省社會科學院科研管理處工作人員1名。
招聘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稱職)以上;
(2)5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有10年以上在我省從事社科研究管理工作經歷及5年以上省部級社科研究管理經驗。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20日--9月5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和電話報名);
3、報名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號第二辦公樓3樓303室,電話65333713;聯系人:何凌;
4、報名要求:應聘者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海南省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應聘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資格復審
由我院對應聘者所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復審,材料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其參加招聘考試。
擬招聘數與經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比例應達到或超過1:3。未達到1:3時,或延長報名時間或取消招聘,具體情況另行公告。
(三)評定基礎分。主要對應聘者基本業務水平、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進行考評。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社科專家代表組成考核組,通過集中審議報名人提交的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評出對每個報名人的基礎分。
(四)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
按基礎分占60%、面試分占40%合計綜合成績。
(五)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海南黨建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管,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持異議者應以實名方式舉報,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經查實,被公示擬聘用人員存在違規、違紀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所出現的缺額,按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人選,再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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