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保險或者法律知識,購買過保險產品,熟悉保險消費者有關權益,關心保險行業的發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較強的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自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具有從事監督工作相應的經驗和能力,能投入一定時間和精力從事監督工作;
(三)非保險監管機構、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四)非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
(五)未受過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
(六)沒有其他不適合擔任社會監督員的情形。
監督內容
(一)對保險合同條款進行監督;
(二)對保險銷售行為進行監督;
(三)對保險理賠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保險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五)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投訴處理情況進行監督;
(六)對保險糾紛調解工作進行監督;
(七)對涉及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其他情況進行監督。
工作性質和監督方式
社會監督員工作屬于無報酬的志愿行為,不具有行政執法權限,可以通過信函、面談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海南保監局反映監督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聘任期限
社會監督員每屆任期兩年。
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人可登錄海南保監局網站下載填寫《海南保監局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社會監督員申請表
1.傳真報名:請將申請表傳真至0898-68510255;
2.信函報名:請將申請表函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金貿西路8號誠田國際商務大廈3樓海南保監局。請在信封上注明社會監督員報名。
3.電子郵件報名:請將申請表發送至電子郵箱xiaoxing_huang@circ.gov.cn.
(三)資格審查及確定人選
海南保監局將對申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隨機抽取方式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社會監督員人選并予以公告。
咨詢電話:(0898)685103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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