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㈠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學歷(各崗位的具體學歷要求見《二、擬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須提供近1個月內的二、三級綜合醫院體檢證明)。
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㈠ 崗位數量:
專業技術人員20名(包括臨床醫師5名、護士10名、檢驗人員5名),行政管理人員5名。
㈡ 崗位要求:
1.臨床醫師:
⑴ 具有臨床醫學相關專業的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
⑵ 取得學士學位。
2.護士:
⑴ 具有護理專業的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中專畢業后再取得專科或專科以上學歷者)。
⑵ 取得執業護士資格。
3.檢驗人員:
⑴ 具有檢驗醫學專業的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
⑵ 取得學士學位。
4.行政管理人員:
具有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中文專業、政治學專業、管理學專業、醫事法律專業等)。
招聘方式
公開招聘。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23日—2014年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我中心人事保衛科。報名聯系人:劉文君。
2.報名程序和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經現場初步驗證后提交復印件,原件歸還本人。另須提交1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體檢證明1份,在職人員須提交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不得委托他人代報。報名人員現場領取并填寫《海南省血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我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核準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在我中心公示無異議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
4.報名人數不夠的處理: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考試
1.考試形式和地點。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擬定在資格初審結束后兩周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內容為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以實際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文史及公文寫作等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我中心網站上進行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擬定于筆試結束后兩周內在我中心內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面試。面試考官7人,由省衛生廳相關處室領導和我中心領導4人以及外聘專家3人共同組成。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前三天,由我中心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試命題。筆試試卷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負責命題。面試試題庫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專家共同負責,試題庫題目數不少于50個,序號隨機排列,且每位面試的應聘者完成面試后,下一位面試者重新打亂題目序號抽取試題。
3.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我中心網進行公布。
綜合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我中心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報備材料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我中心在10個工作日內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
聘用通知
我中心向受聘人員發出聘用通知書。
簽訂合同
我中心與確定受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試用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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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人員一經聘用,簽訂聘用合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規定進行管理并給予相關待遇。
聯 系 人:劉文君
聯系電話:68657453 手機:13976898907
海南省衛生廳紀檢監督電話:65388375
海南省血液中心201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填表說明:
1、表內所列項目均要求實事求是地認真填寫,所列項目中本人沒有對應內容填寫的可填“無”;
2、籍貫,填寫格式:××省××市(縣);
3、戶籍地址,按戶口本填寫;
4、婚育狀況,填寫內容:未婚、已婚、離異、喪偶,未育、一胎一孩、一胎兩孩等;
5、職業資格級別,按職業資格證書標注的級別填寫,如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或五級;
6、學習工作簡歷,自高中階段起填寫;
7、資格審查意見,由我中心招聘領導組織負責填寫;
8、本表雙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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