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
為做好我市鄉村醫生資格考試與聘任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韓 朝(市衛生局局長)
副組長:莊光青(市衛生局副局長)
曾憲前(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 員:符葉艷、黃奕勝、符瓊曉、李軍、蘇文旺、張泉巍。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小組和辦公室。
(一)鄉村醫生資格考試培訓和出題工作小組,由莊光青副局長兼任組長,負責報考對象考前培訓和試題設計及出題工作。
(二)鄉村醫生資格考試監督工作小組,由曾憲前副局長兼任組長,負責考試的監督工作。
(三)鄉村醫生聘任工作小組,由韓朝局長兼任組長,負責考后的鄉村醫生聘任工作。
(四)鄉村醫生資格考試工作辦公室設在農村衛生管理股,辦公室主任由李軍同志兼任,具體負責考試工作的日常事務及各工作小組間的協調工作。
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9日—6月18日)
在文昌市政府網站和文昌市廣播電視臺公告報考有關事宜。將《實施方案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階段(6月19日—6月30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6月19日至6月30日,節假日除外。受理報名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設在文昌市衛生局農村衛生管理股,聯系電話:63222280。
2.報考條件
(1)截止2014年6月30日,男性年齡在18周歲至60周歲之間,女性在18周歲至50周歲之間。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醫學類(臨床醫學、中醫學、社區醫學、婦幼衛生等)專業學歷;或者取得省衛生廳頒發的相當于中等專業醫學學歷水平的證書。
(3)身體健康,無影響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報名不予受理
(1)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到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
(3)被吊銷過鄉村醫生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的。
3.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件和戶口簿(驗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2)臨床醫學、中醫學、社區醫生、婦幼衛生等相關醫學專業學歷證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相片4張;
(4)文昌市2014年鄉村醫生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到市衛生局農村衛生管理股領取或登錄文昌市政府網站下載。
注: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
4.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有關規定,對所有報考人員的資格材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三)考前培訓和試題設計階段(7月1日—7月15日)
1.培訓主要內容:基本醫療知識、公共衛生知識、常用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政策等理論知識。
2.劃定考試范圍:醫療衛生常用法律法規,包括《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3.確定出題標準和題型:按醫學專業中專畢業考試標準出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其中單項選擇題80道共80分,每道1分;多項選擇題10道共20分,每道2分。考試占時120分鐘。
(四)組織考試、公示成績階段(7月16日—7月31日)
對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編排考號,安排考場,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抽調市衛生系統的工作人員負責監考、改卷等工作,并成立現場監督小組開展監督指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示考生成績。
(五)確認鄉村醫生資格階段(8月1日—8月15日)
本次鄉村醫生資格考試確定通過率為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總人數的70%,且分數不低于50分。考試結束后,將考取鄉村醫生資格的人員名單報省衛生廳備案。
(六)聘任階段(8月16日—11月15日)
考取鄉村醫生資格的考生,在聘任到我市村衛生室工作前,必須到村衛生室轄區的衛生院接受為期三個月的崗前培訓,由衛生院負責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等知識。培訓期間,衛生院可按照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補助政策給予補助。崗前培訓合格后由市衛生局根據實際統籌安排鄉村醫生到相應的村衛生室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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