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6、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注:(1)年齡計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2)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招聘方式公開招聘方式。報名形式、要求及時間1、報名形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注明應聘崗位),多報崗位者不予以受理。應聘者須按要求填寫《海南政法職業學院人才招聘報名登記表
資格審查1、時間:2014年6月22日—25日2、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身份證、科研成果等材料及基本資格條件的原件交到海南政法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3、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經初審合格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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