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招聘崗位及應聘基本條件(一)擬招聘崗位具體情況1.招聘專業(方向):數學(基礎數學、應用數學、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運籌學與控制論)2.招聘計劃數:3-5名(二)應聘基本條件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身體健康,具有較好業務能力及發展潛力,能勝任招聘崗位的教學科研工作;(5)應具有博士學位;(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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