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廳慈善總會2012年11月招考人員
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具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及符合此次公開招聘的相關崗位條件要求。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至30周歲的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公民(1982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擔任處級或相當處級職務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報考副主任職位的人員須擔任機關、企(國有)、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職務滿1年,或擔任正科級職務(科長、主任科員或七級管理崗位)滿3年以上。
(6)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7)符合法律規定和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由省級以上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給予不得報考工作人員處理的人員。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二)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登陸省民政廳網站(http://hainan.mca.gov.cn)http://www.sdsgwy.com/下載《海南省慈善總會辦公室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省民政廳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名單在海南省民政廳網站公布。
考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職位的職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職位。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
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中文寫作。
由本招考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參加筆試人員的綜合成績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和招聘職位的職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
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海南省民政廳網站公布。
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面試前,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職稱原件、復印件和準考證等相關材料。報考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職位的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本人最高一級職務的任職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回本人,留存復印件。上述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咨詢電話:海南省民政廳組織人事處(0898-65303376)
海南省慈善總會辦公室(0898-685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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