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東方市公安局2011年招聘30名文職人員
招聘人數及崗位性質
1、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30名文職人員。其中,技術保障類2人,輔助管理類4人,行政事務類24人。
2、崗位性質:
本次招聘的文職人員崗位性質屬勞務派遣,由人力資源公司派遣到市公安局,是在市公安局從事技術保障、輔助管理、行政事務等非執法崗位工作的專職人員。文職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對公安民警行使指揮、管理、督察職權,不穿著制式警服、佩帶警用標志,不配備、使用警械武器。
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對象: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招聘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責任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東方市戶籍或東方市生源;
(3)年齡為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30日);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
(5)其它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
3、曾受過刑事、行政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和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報考。
4、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5、招聘崗位、條件和有關要求請登東方市人民政府網查閱或向東方市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招聘程序1、報名程序
(1)發布招聘公告。通過東方市政府網站、東方市電視臺發布。發布時間為2011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2)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周末正常報名)。
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東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辦公室(現場報名的方式)。
(4)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1年東方市公安局文職人員考試報名表
(5)其他要求:根據規定,招聘職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方能進行考試;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下,根據自身情況,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束后,同意報名者報名并按期對資格審查合格者核發《準考證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報名資格
(1)本人及配偶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參與非法邪教組織,參與黃、賭、毒等活動,在政法機關有記錄的;
(3)被政法機關、紀檢部門立案審查尚未解除,以及有違反社會治安處罰條例行為,在當地公安部門有記錄的;
(4)弄虛作假,偽造資格證件和應聘條件資料的。
4、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考試相關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占總分50%):考試形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2)面試(占總分50%):筆試結束后按各招聘崗位數1:2確定面試人選(若出現同分數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電腦考核人選(若出現同分數者,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電腦考核。筆試、面試結束后,總分入圍者需參加由人社局和公安局統一組織到省就業局參加電腦考試,電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成績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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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體檢(1)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國家機關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
(2)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不予政審。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成績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7、政審(按招錄人民警官政審標準進行)
(1)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2)對因政審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應招聘崗位的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咨詢電話:2550383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5562203(市公安局)
舉報電話:25531917(市監察局)
附件:1、《2011年東方市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崗位表
2、《2011年東方市公安局文職人員考試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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