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考試辦法
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學院組織的考試考核,考核采用現場打分的方式進行,按分數多少推薦。
1.教授、博士考核采用作專題學術報告的形式進行專業能力考核,講題自擬,時間60—90分鐘。分值100分。
2.其他專業教師考核采用試講或者實驗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講課前2小時到人事處專技科現場抽題準備,講課時間為20—30分鐘,講課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課程,分值為100分。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分值100分。
3輔導員、職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值各為10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公文寫作能力、應變能力、崗位業務素質等。筆試科目為應用文寫作,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教授、博士類人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
其他專業教師考試考核總成績=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
輔導員、職員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公開招聘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