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調崗位及職數
城區各學校考調崗位及職數見附見。
考調范圍及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縣中小學(秀山委組〔2012〕148號文件列入考調范圍的學校除外)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
3.2011年秋期—2014年春期個人績效考核排名有4個學期達到所在學校(二級法人及以上)前1/2;
4.具有扎實的學科專業知識、較強的教育教學技能和良好的教育教學效果。2011年秋期—2014年春期中,所任教主要學科教學成績(及格率和平均分)至少有4個學期同時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小學所教主要學科成績及格率達到90%、平均分達85分及以上的,初中所教主要學科成績及格率達到80%、平均分達75分及以上的,視為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一類小學農村學校的教師教學成績只和農村學校排名),且兼任其他學科教學效果較好。借用、交流、掛職學習人員按借用學校所屬類別進行排名,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未經縣統一命題考試的學科教師和在其他崗位工作的人員,其教學成績視為達到同級同類學校前1/2。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www.sdsgwy.com;
6.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考調: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限內的人員;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自受處分之日起未滿三年的人員。
2.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我縣學校工作未滿3年的人員。
3.與縣教委簽訂協議,工作年限未達到協議規定時間要求的人員。
考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相應考調學校。
3.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加分、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由學校出具);
③2011年秋期--2014年春期中4學期個人績效考核證明材料(由學校出具);
④近三年(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學年度)年度考核證明材料(由學校出具);
⑤2011--2012、2012--2013、2013--2014學年度中4個學期教學成績證明材料(由縣教師進修學校出具);
⑥經所在學校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的《2014年公開考調城區學校工作人員報名表
4.報名資格審查:由相應考調學校負責,與報名同步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合格者交筆試考務費50元,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繳費收據,于2014年8月18日下午2:30--5:30在相應考調學校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共同組織。
考試方式根據各學校考調崗位職數和報考人數確定,分別采取筆試加面試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見附件1、2)。
1. 筆試(100分)
①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縣級骨干教師、縣級教學能手,不進行筆試,不受面試比例限制,直接進入面試。
②符合報考高級中學通用技術教師崗位,職教中心書法、德育干事教師崗位的人員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③符合報考其他崗位的人數超過招聘崗位職數筆試比例的,需進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掌握專業基礎知識程度。有附件3涉及加分項目的,所加分值計入筆試總成績,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加分人員名單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于2014年8月15日在秀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規定的面試比例(見附件1)確定各考調崗位的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時,若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
④符合報考其他崗位的人數未超過招聘崗位職數筆試比例的,不進行筆試,不受面試比例限制,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100分)
進入面試人員在相應學校繳納面試考務費50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學水平和專業技能。各學校考調崗位面試方式見附件2。
3.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
(三)考察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縣級及以上名師或骨干校長、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直接進入考察,所占名額從考調崗位職數中減除。
2.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確定為考察人選。
3.根據各學校考調崗位剩下職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高、加分項數多者優先。
考察由縣教委人事科牽頭,相應考調學校具體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綜合能力、廉潔自律、日常學習工作、有無重大疾病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考調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則按各考調學校報考同一崗位其他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通過張榜、網絡等形式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擬調的,確定為擬調人員。
(五)崗位聘任及工資待遇
所有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實行一學期試用期。試用期滿,由調入學校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原所聘崗位不再保留,根據調入學校崗位余缺情況,按調入學校的相關要求重新參加崗位競聘,工資待遇按新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秀山縣現行工資政策。考核未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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