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本次共公開招聘27人招聘對象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招聘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和《計劃表
(二)考試考核1、碩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1)初試初試由用人部門組織。分值100分。根據崗位性質,采取講課、說課、答辯、實作考核(教輔和非教學崗位人員)、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體方式在初試前于學校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復試環節,60分以上者(含60分),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不低于擬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向學校人事處報送進入復試的人員名單和資料。(2)復試由學校領導、用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人事考核專家庫成員、職能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復試,分值100分。復試內容為自我介紹、隨機題庫回答、評委提問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復試時間、地點于復試前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復試成績80分以上者(含80分,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的人員。2、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由學校領導、用人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人事考核專家庫成員、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等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負責進行專業考核。考核方式:講課、說課和學術答辯(內容自擬,時間60分鐘)等。3、參加考試考核人員須持簡歷上提及的相關證書及有效證件,包括:①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最后學歷及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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