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招聘范圍和對象(一)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在報名開始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四)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三)自愿在渝中區衛生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四)年齡35周歲及以下(截止時間2014年2月25日);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截止時間2014年2月25日);(五)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確定本人畢業(學位)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一致后,方能提交報名申請。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3年下半年修訂)
3.報名程序報名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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