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8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渡口區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作;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計算日期截止2014年2月9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2)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6)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7)現役軍人;(8) 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9) 未滿服務期,也未在報名前一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10)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所有考生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報考我區教師崗位的人員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自愿在大渡口區事業單位工作5年以上。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2014年2月10日(周一)至2014年2月11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和網上報名。現場報名地點: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大廳(大渡口區松青路72號陽光花園,輕軌大渡口站旁)。
聯系人:鐘老師聯系電話:023-68083881
(三)報名程序: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地填寫《大渡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四)領取準考證:
參考人員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4年2月27日(周四)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初定于2014年3月1日(周六),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
(二)資格復審
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于2014年3月24日(周一)持有關證件到大渡口區行政中心三樓南313室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招考簡章
(三)面試
面試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面試比例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面試人選根據所報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天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須寫出書面材料,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注意事項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30%+專業科目測試×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若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大渡口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查詢www.sdsgwy.com。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等有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政策咨詢電話:023-689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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