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8名招聘范圍和對象凡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憲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具備《一覽表
(2)證明材料:各種榮譽證書或獲獎證書;教學及科研成果(論文、教材或專著、專利、教學或科研獲獎等);應聘崗位規定條件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經應聘人員簽字的《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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