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模式、學制、培養院校
(一)本科第二學位試點班
采取本科學士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承擔試點培養任務的院校為:重慶警察學院(與西南政法大學聯合培養)。
招錄計劃為:公安機關38名。
(二)研究生試點班
采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承擔試點培養任務的院校為:西南政法大學。
招錄計劃為:法院系統6名,檢察機關6名。
定向到法院、檢察院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招錄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本次招錄所要求的報考人員學歷(學位)證須在報名開始日(2013年8月22日)前取得。
報考條件
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受過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人員;(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4)2008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國家教育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5)曾被辭退的人員;(6)現役軍人;(7)試用期內的公務員;(8)近三年內曾受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9)未在2013年8月22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2013年選派大學生;(10)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名程序
(一)招錄職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職位的招錄指標、培養專業等詳見附件。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也可通過“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初審報考資格。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及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3年8月26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錄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1)。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3年8月28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標準每人每科50元:即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考生需繳費3科;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考生需繳費4科),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報考人員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可減免公務員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8月28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工作日(同上)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得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3年9月16日9:00-9月20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也可通過“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進入報名系統打印本人的公務員公共考試科目準考證;再通過重慶招錄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打印本人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的準考證(準考證均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相應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各職位招錄指標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各招錄職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及以上的方可開考。
《考試大綱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22日。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考試科目為: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
9月21日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9月22日 09:00-11:30 民法學(本科層次)
09:00-12:00 專業綜合Ⅰ(法律碩士)
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律碩士)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筆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生筆試成績及名次、進入體測人員名單和各職位進入面試最低分數線,請于2013年10月下旬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按面試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到指定地點(詳見附件1),由招錄部門或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應提供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其缺額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復審報名資格、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請于2013年10月下旬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三)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考生的體能測評在2013年11月6日至11月9日之間進行。體能測評人選依據體能測評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規定人數時出現的缺額,經重慶市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體能測評由當地區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地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執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3年11月10日,由重慶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市高法院、市檢察院具體實施。
面試工作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錄指標,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的當天,招錄區縣、市高法院、市檢察院應向面試人員公布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于面試結束2日后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于2013年10月下旬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
招錄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一)涉及網上報名技術和公務員考試筆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81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7、023-86868838。
(二)涉及教育考試考務方面的問題,可咨詢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教育考務咨詢電話:023-67527507。
(三)涉及公務員招錄政策方面的問題可咨詢重慶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咨詢電話:023-86868612。
(四)涉及教育入學考試資格方面的問題可咨詢重慶市教委招生考試管理處或學生處,咨詢電話:023-67006144、023-63874710。
重慶市少數民族地區及條件特別艱苦地區名單
一、少數民族自治縣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
二、少數民族自治鄉
萬州區恒合土家族鄉、地寶土家族鄉
武隆縣石橋苗族土家族鄉、文復苗族土家族鄉、后坪苗族土家族鄉、浩口苗族仡佬族鄉
忠縣磨子土家族鄉
云陽縣清水土家族鄉
奉節縣云霧土家族鄉、龍橋土家族鄉、長安土家族鄉、太和土家族鄉
巫山縣紅椿土家族鄉、鄧家土家族鄉
三、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民族優惠政策的地區
黔江區
2013年重慶市定向招錄培養基層政法干警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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