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消防總隊2013年度招錄地方院校應屆畢業生
1、政治合格,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于祖國,志愿獻身于公安消防保衛事業,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2、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3、專業對口,學習成績平均良好以上。學歷、學制、專業內容、培養方向、課程設置符合接收要求,必須能按時取得本科學歷并獲得相應的學位。4、身體健康,除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接收專業和數量
三、接收條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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