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2010年3月27日)
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測試(3月27日至4月7日)
職員崗位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二、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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