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規范事業單位招聘行為,提高人員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擇優聘用的原則。二、招聘崗位各招聘單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綦江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三、招聘范圍及條件㈠招聘范圍對象: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本縣教育系統、衛生系統的在職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系統的招聘考試。㈡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崗位所需的專業、職(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5.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NewsContent"
㈡考試⒈筆試:筆試時間擬定于2010年3月2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附件:⒈綦江縣2010年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⒉綦江縣2010年事業公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綦江縣委組織部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