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暫定為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參加復試須攜帶的手續
復試通知書(復試前發放);
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
復試要求
因故不能參加復試或復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復試的,視同自愿放棄復試。
違反考試規則的考生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