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014年 12 月16日18:0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0812- 3325187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1號樓(市政務中心上行50米,乘坐11路、12路公交車可到達)。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具備以下手續:
1、《報考信息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各級各類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在編在崗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每人。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12388
咨詢電話: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干部一處: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12-3355727,0812-332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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