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4年9月1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府城路86號,縣政府506室)。
報名
1.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2.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報名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5)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在職人員(在職公務員、事業人員)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考生在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當日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調減招聘崗位計劃。調減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ww.sdsgwy.com公告。
領取準考證
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4年9月11(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到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府城路86號,縣政府506室)領取《準考證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一科),考試內容參照“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9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以上證明材料于報名時交到報名處,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示。
4.筆試成績計算、公布與查分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50%+折合后加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ww.sdsgwy.com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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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和具體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2.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滿分分值為100分。
3.領取面試通知書
入闈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4.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體檢
依據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折合成績仍然相同的,則加試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體檢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核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縣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監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監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882360095
米易縣接待服務中心 0812-817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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