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名額及職位
此次宜賓市共計劃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49名(其中,男性44名,女性5名)。各職位具體名額為:綜合管理職位7名〔綜合管理(一)5名,綜合管理(二)2名〕,執法勤務職位24名〔執法勤務(一)9名,執法勤務(二)9名,執法勤務(三)2名,特警職位4名〕,專業技術職位18名〔法醫職位6名,物證鑒定及檢驗職位6名,網絡安全管理3名,金融財會(一)1名,金融財會(二)1名,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職位1名〕。各職位報考條件、招收專業及相關要求等詳見《2014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表
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且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綜合管理、執法勤務和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職位招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其余職位均招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面向全國招考,大專學歷人員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四川省生源地。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7月1日—1996年7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特警職位人員的年齡須在2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曾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 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9.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6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全部報考者的資格審查于7月7日8:00結束。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1日至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資格初審合格后至2014年7月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行測、申論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每人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4年7月8日17:00前的工作日內到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宜賓市翠屏區大碑巷37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減免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負責組織調整。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招考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2014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情況將及時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
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宜賓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地址:宜賓市翠屏區蜀南大道東段27號13樓6號)初審,初審后統一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加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4年8月下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8月下旬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2014年宜賓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二)心理素質測試
心理素質測試于2014年7月27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程序。
(三)資格復審
2014年8月29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須心理素質測試合格),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公告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2.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且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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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于9月13日至15日,面試具體事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所有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務員局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六)考試總成績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在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考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二)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三)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有關招考職位條件的咨詢電話:
市公安局:0831--2228032、2228039
(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三)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1—5103561
(四)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014年宜賓市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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