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護理崗位、藥房崗位年齡在18周歲—30周歲之間(即1983年7月2日—1996年7月2日期間出生),其他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之間(即1978年7月2日—1996年7月2日期間出生)。
2.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3.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一:米易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見《米易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4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報名地點: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同和路,迷昜水岸對面。乘坐1路公共汽車可到達)。
(四)報名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所需報名資料:
(1)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高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高校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專業、畢業時間的證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五)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考生在報名時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當日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由報考資格審查領導小組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七)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八)領取準考證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4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領取《準考證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衛生類崗位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不含藥房崗位);除衛生類的其余崗位(含藥房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一科)。筆試均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資料。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見附件。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7月26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士兵證原件。
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族別證明和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以上證明材料于2014年7月14號至7月15號(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交到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辦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續。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經審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將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示。
4.筆試成績計算、公布與查分
(1)衛生類崗位(不含藥房崗位):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50%+折合后加分。
(2)除衛生類的其余崗位(含藥房崗位):
筆試折合成績=(綜合知識分數+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折合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折合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2.面試方式及分值
3.領取面試通知書
入闈面試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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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監督舉報電話:米易縣監察局 0812一8179744
咨詢電話: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882360095
米易縣衛生局 0812-8172649
附件: 米易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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