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見附件《瀘州市納溪區2014年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條件
(一)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需求表
(二)思想道德品質好,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備考核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考核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試用期內公務員、參公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納溪區新進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期未滿的;
7.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8.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9.其他不適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3月14 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資格審查合格后隨即發放《準考證
3.報名地點:納溪區教育局會議室。地址:納溪區政府大院教育局;聯系人:羅杰;聯系電話:0830-4212407。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是區外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參公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期內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不能參加考核招聘;
(2)《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區外人員還需所在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有工作(從業)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單位證明。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遇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根據情況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考核采取量化計分。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 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擬考核招聘職位數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由人社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是否列為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四) 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執行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 遞補: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人社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12407)。
咨詢電話:0830-4294906瀘州市納溪區2014年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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