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及條件(一)招聘范圍:2013年、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結束前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二)招聘條件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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