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范圍
攀枝花市范圍內各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參公人員)。
選調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8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學以上學歷;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5、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6、具備與選調崗位所需的能力和水平。
對于專業技術崗位,計算機、會計和檔案專業或具有相關資格證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選調程序
(一)報名
在攀枝花日報、晚報及黨政網、攀枝花公眾信息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人事考試網等市級媒體上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報考人員到市紀委干部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時間:10月21日-10月28日(周末除外)。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要認真閱讀選調公告及相關附件,了解選調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考職位表見附件1)。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照填表說明,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紀檢監察教育培訓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表2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市紀委干部室(市委辦公大樓一樓)報名。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選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筆試
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選調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經市紀委監察局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達不到相應比例的,調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如遇特殊情況,面試比例可適當調整。面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考核人員。考核重點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咨詢電話:3338347
攀枝花市紀檢監察教育培訓中心2013年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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