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見附件《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報名條件
(一)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思想道德品質好,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四)身體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考核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5.試用期內公務員、參公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納溪區新進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期未滿的;
7.按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8.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9.其他不適宜招聘的。
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資格審查合格后隨即發放《準考證
3.報名地點:納溪區人力資源市場(www.sdsgwy.com )。地址:納溪區中醫院斜對面;聯系人:羅杰;聯系電話(傳真):0830-4212407。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如是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期內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不能參加考核招聘;
(2)《瀘州市納溪區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有工作(從業)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單位證明。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遇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根據情況確定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減或取消該職位。考核采取量化計分,從高到低依次差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 考察
按照擬考核招聘人數1:2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
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由人社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研究,確定是否列為考察人選。
經考察后如無合適人選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向區人社局書面提出取消職位的申請。經同意后,取消該職位。
瀘州市納溪區事業單位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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