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調崗位和名額
城區第一小學校(城區小學校):考調教師7名(語文教師3名、數學教師1名、英語教師2名、信息技術教師1名)。
水子片區寄宿制學校(水子小學校):考調教師2名(英語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川口寄宿制學校(梭坡小學校):考調教師2名(英語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岳扎鄉小學校:考調教師1名(體育教師1名)。
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考調教師4名。
考調要求及條件
(一)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二)熱愛民族教育事業,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樂于奉獻精神。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四)參加考調的教師應為我縣在編在崗教師且在基層工作崗位上服務期限滿3年。
(五)報考英語和體育的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六)2011年從外縣調入我縣的教師可參加考調。
(七)參加考調教師2012年、2013年兩個學年度所任教班級學科統測成績按“上升幅度法”測算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排名最后5名者(班級平均分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平均分以上者除外)不得參加考調。
(八)本學年度累計請假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一學期為半年)不能參加考調;對本學年受到通報批評或有其他違法、違紀的教師不能參加考調。
(九)通過考試調整調動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新的考調。
(十)報考第二初級中學(教師進修校)的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加分項目及方式
(一)對參加考調教師按“上升幅度法”計核,近兩年統測成績前5名的實行分別加分(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加1.5分,第五名加1分)。
(二)對教育局任命的教育管理干部(校長、主任)實行加分(任職每學年加0.5分)。
(三)凡是在條件艱苦的學校(《丹巴縣教育系統教職工縣內調整工作實施意見
(四)凡考調教師近五年年度考核取得優秀等次的每次加0.5分;對榮獲縣級以上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的考調教師實行加分(取得一次縣優秀教師稱號加1分,州優秀教師稱號2分,省優秀教師稱號加3分,國家級優秀教師稱號加4分,實行累計加分)。
(五)對考調教師實際教齡實行加分(每年加0.5分)。
(六)對近兩年援助石渠教育的教師實行加分(每年按5分)。
(七)對近三年由教育部門評選的國家級、省級、州級論文、課題研究、賽課獎(含縣級)實行加分:
1、論文獲得國家級一等獎的加2分,二等獎的加1.5分,三等獎的加1分,獲得省級一等獎的加1分,二等獎的加0.8分,三等獎的加0.6分;獲得州級的一等獎的加0.6分,二等獎的加0.4分,三等獎的0.2分。
2、課題研究必須是揭題的主研人員,獲得國家級一等獎
的加2分,二等獎的加1.5分,三等獎的加1分,獲得省級一等獎的加1分,二等獎的加0.8分,三等獎的加0.6分;獲得州級的一等獎的加0.6分,二等獎的加0.4分,三等獎的0.2分。
3、賽課獲得國家級一等獎的加1.8分,二等獎的加1.6分,三等獎的加1.4分,獲得省級一等獎的加1.4分,二等獎的加1.2分,三等獎的加1分;獲得州級的一等獎的加1分,二等獎的加0.8分,三等獎的0.6分;獲得縣級的一等獎的加0.6分,二等獎的加0.4分,三等獎的加0.2分。
4、各項加分以證書原件為依據,合計匯總后,作為考調教師平時工作業績量化得分,計入考調教師總成績。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8月2 日
(二)報名地點:丹巴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三)報名要求:報名時提供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張,并填報唯一的報考志愿。
(四)考試費用:參考人員每人繳納考務費100元,報考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崗位進入第二次考試的另加50元/人(第二次考試前收取)。
(五)《準考證
(六)資格審查:報考教師須如實填寫《丹巴縣教育事業單位教師考調報名表
考試事宜
(一)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以卷面規定時間為準)。
(二) 考試內容
各學校考試內容為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體育的基礎知識和教材教法,計算機理論與相關應用的知識;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考試內容為機關公文、會計、基建、計算機知識等為主。
(三)計分方式
1、考調城區第一小學校(城區小學校):考調方式主要為筆試、平時工作業績(加分項目)、說課三項。其中筆試成績占70%,說課占30%,平時工作業績依加分項目計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時工作業績分匯總后,依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說課人員。最后按說課成績、筆試成績、平時工作業績分進行匯總后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用。
2、考調水子片區寄宿制學校(水子小學校)、川口寄宿制學校(梭坡小學校)和岳扎鄉小學校:考調方式主要為筆試、平時工作業績(加分項目)兩項。其中筆試成績占100分,平時工作業績依加分項目計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時工作業績分匯總后,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考調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采用二次考試的方式進行。第一次是按所需專業進行筆試,筆試成績為100分,平時工作業績依加分項目計分;第二次是依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和平時工作業績分匯總后,依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實踐能力考試人員,實踐能力操作總分為100分。最后按實踐能力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四)考試時間: 2013年8月13日
(五)考調城區第一小學校(城區小學校)說課時間及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第二次考試時間: 2013年8月14日
(六)考試及說課地點:丹巴縣城區第一小學校。
調用要求
(一)按照以上第六條第三款的計分方式及個人所報志愿由“縣內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審定,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調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
(二)根據“縣內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的審定結果確定調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三)調用人員重新參加職稱聘任,按照其新的工作崗位和職稱等級享受工資待遇,調用到城區第一小學校(城區小學)和第二初級中學校(教師進修校)的人員不解決住房。
(四)報考人數與考調崗位名額之比不得低于2:1的比例。不足2:1比例的,按2:1的比例相應調減考調名額。
(五)考調完畢后,如果考調范圍學校還出現缺額,則根據缺額數按考調科目及總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依次調用http://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0836-3522670
教師進修校考調崗位名額分配表
崗位名稱崗位數(人)備注教育均衡發展2財務審計1計劃基建1合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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