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2013年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一、招收崗位、專業和計劃詳見《四川省公安消防總隊2013年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計劃一覽表
四、入伍待遇按照國家和部隊有關規定享受現役軍官政治和經濟待遇。五、分配去向經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合格后,根據部隊需要和考生填報崗位和專業進行定崗分配,首次均分配到基層部隊。六、招收方式和程序自愿申請到四川消防部隊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資格審查、知識能力統一測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心理測試、面試、體能測試(項目為中長跑、立定跳遠、俯臥撐、仰臥起坐等)、軍檢、政治審查等考試考核和檢查。符合招收條件的,經上級部門審核同意后簽訂錄用協議,并參加入警大學生崗前培訓(時間為1年)。對于招收畢業生,從簽訂錄用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期間,實行全程淘汰,凡弄虛作假、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處理辦法,執行《軍隊院校淘汰學員安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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