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夾江縣2012年招聘教師
招聘單位、人數、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人數、對象及范圍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完全符合《2012年夾江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
(二)報考者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用人單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6、符合《樂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開除公職的;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3、在各級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
報名
(一)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下午17:00 http://www.sdsgwy.com/。
(二)報名地點
夾江縣教育局(夾江縣迎春南路108號)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資格證)及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報名時應聘人員在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夾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繳費50元。
2、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凡屬在職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手續。
4、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崗位及人員調整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后,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調整、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及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者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調整或調減的情況,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人事考試網公布(http://ls.scpta.gov.cn/)。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或不愿調整的報考者,于2012年10月30日17:00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夾江縣教育局退回所繳費用,逾期不再受理。
筆試科目、時間、地點及成績計算
(一)筆試科目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在2012年11月10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占40%,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加分)×60%+面試成績×40%。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11月1日——11月2日17∶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建設中路87號,縣政府四樓),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由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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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總成績于2012年11月16日前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ls.scpta.gov.cn/)公布。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2年11月20日17:00前到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申請查分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本人。
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1、招聘單位依據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個別崗位報名達到開考比例,因缺考導致面試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以視為有效比例,但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形成競爭的崗位擬聘人員總成績最低分,否則不再進入下一環節。招聘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于2012年11月26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
2、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
3、因面試人選資格審查出現空缺的或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自愿放棄面試(須以書面形式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出現空缺的,按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后,因面試人選缺考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4、面試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組織形式:
由縣教育局在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
咨詢電話:
夾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3-5655426
夾江縣教育局:0833-566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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