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船山區教育體育局2012年招聘教師
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專業(崗位)要求的2012年及以前的畢業生(詳見附件1)。其中2012年的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專業(崗位)要求的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其他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報考專業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的,不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現役軍人以及在試用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7)本市轄區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未滿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
(8)其他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招實行網上報名,現場復審確認。報名及招聘工作由區人社局、區委編辦、區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招聘環節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都將取消其資格。
(二)報名時間:2012年7月20日—2012年7月27日。
(三)報名方法及手續
1.網上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于報名期限內將填寫好的《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2.現場復審確認
初審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1日(上班時間)持報考專業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有效身份證和報考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填寫好的《遂寧市船山區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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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要求及現場復審確認注意事項
1.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每位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專業;
(4)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須出具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2.現場復審確認注意事項:
(1)年齡30-35歲報考區公立幼兒園的考生須提供其在幼兒園工作及工作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
(2)2012年應屆畢業生如現場復審確認期間還沒有領到報考專業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則須提供現就讀院校出具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及就讀的院校、專業、畢業時間等內容的證明;
(3)報考桂花職中教師的考生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4)現場復審確認時間安排:7月30日復審確認報考鄉鎮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的考生,7月31日復審確認報考鄉鎮中學和鄉鎮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的考生,8月1日復審確認報考桂花職中和幼兒園的考生。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
現場復審確認合格,確認了報名的考生于2012年8月9日上班時間,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到現場復審確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繳費標準
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現場復審確認合格的考生每人交筆試考務費10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可直接減免考試考務費。考生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上困難情況之一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考試考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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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10日
2.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二)政策性加分
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截止現場復審確認時,服務期滿且經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筆試折合后成績中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現場復審確認時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組織、人事、團委、教育、民政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包括協議書或服務證、年度考核登記表、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優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1.參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志愿者,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條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2.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加2分,被縣(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但同一年度同一項目被評為優秀的,不累積加分。
(三)考生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專業知識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辦法
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分專業(崗位)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應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若某專業(崗位)由于考生缺考、違紀等原因按前述方法確定的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3倍,則參加面試人數不得低于該招聘專業(崗位)計劃數的2倍,否則調減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專業(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總成績、進入面試人員信息及面試相關事宜將及時通知考生,并在本公告發布網站及船山區教育體育局、船山區政府第二辦公樓(鹽關街87號)大門側公布。
2.面試內容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模擬講課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運用所學專業知識教學的能力,包括教學組織、教學基本結構的掌握、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等能力;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兒教師和職教教師還要進行才藝展示(或技能測試);考生的用語及舉止儀表也屬面試考察內容。
3.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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