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遠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39名工作人員
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范圍:面向全國(機關工勤崗位面向全縣)。
招聘對象: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招考崗位條件要求的201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其他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全部實行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聘用制管理。
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要求。
3、符合經威遠縣人社局批準、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應聘者,須征得所在單位書面同意。
5、符合(威人發[2006]14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招聘單位及招聘人數(共招聘39名、具體詳見招聘崗位條件一覽表)
1、威遠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3名
2、威遠縣鄉鎮財會服務中心:3名
3、威遠縣環境監測站:5名
4、威遠縣房地產管理局:4名
5、威遠縣園林管理所:2名
6、威遠縣商務執法大隊:3名
7、威遠縣新農保服務中心:3名
8、威遠縣招投標交易中心: 3名
9、威遠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中心:9名
10、威遠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站:2名
11、威遠縣群工局:1名(機關工勤人員)
12、威遠縣民政局:1名(機關工勤人員)
資格初審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 9 月 14 日至2011年 9 月16 日。
(二)報名地點:威遠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縣人社局內)。
(三)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擬報考崗位的(招聘崗位一覽表),有意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威遠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報名(各招聘單位派人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每人交筆試考試費50元/科,進入面試者須交面試費80元∕人。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 且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10月9日上午;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
全省統一筆試加分政策: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直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對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加,但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二)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折合成績與政策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有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
如形不成競爭態勢,進入面試人員的總分低于本次面試考生總成績平均分數者不予聘用。
監督(電話:0832-8243618)。
本招聘由威遠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電話:0832-8241629)。
附:威遠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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