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劍閣縣2011年招聘53名中小學教師
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報考,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劍閣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一覽表
(5)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縣區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7)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
(6)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7)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均為編制內招聘,招聘名額為53名,按照專業對口的原則,每人限報1個崗位。(附件2)。
四、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1年8月18日至8月19日。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和有關政策規定、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報名地點: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
3、凡符合報考條件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駕駛證、有關工作證明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
經資格初審后,填寫《劍閣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要求如實、準確地填寫《劍閣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者在填寫個人信息時,應準確表述,便于資格審查。報考者填寫信息不能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不能審查通過,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資格初審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初審的結果和考生所填《報名登記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筆試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1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審核后免收筆試費。
(二)崗位及人員調整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
(三)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報考人員于2011年9月8日下午3:00到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藝體類教師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報考其他專業教師的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藝體類教師招聘崗位包括: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初中音樂、初中體育、初中美術。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某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均低于60分,則取消該招聘崗位。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法律、公民道德建設、事業單位常識、公文寫作、四川省情省策、時事常識等《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定于2011年9月9日上午9:00—11:00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1年9月13日前在劍閣教育網(http://www.jgxedu.cn/index.aspx)公布,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1年9月19日下午3:00—5:00在劍閣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