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5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林業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因授銜規定,年齡在18歲—28周歲(1982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25日至29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市級單位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部門(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縣(區)單位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本次筆試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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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
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個別考生因換發第二代身份證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的,可由本人填寫承諾書并持換發身份證的繳費回執參考,待領取身份證后到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
3.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義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1年6月2日在本網站予以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1年6月14日在網上予以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
4.筆試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在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中,我市的重災縣有:蘆山縣、寶興縣、漢源縣、石棉縣。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4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面試
2011年6月17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經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面試時間為2011年7月2日至3日。面試的具體事項在雅安人事編制網(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試網(www.yapta.gov.cn)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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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及考察
(一)面試后,根據調整后的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執行《通用標準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雅安人事編制網(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試網(www.yapt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按照管理權限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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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監督電話:
中共雅安市紀委、市監察局:0835-2852080
咨詢電話:
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0835-2852153
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5-22236612240419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5-2227020
監督電話與咨詢電話服務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九、本公告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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